王劲颖
(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 邮编:200002)
上海民间组织网日前发布的《上海市政府召开基金会发展与管理工作专题会》这一信息介绍了《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对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等7家社会组织实施项目资助的通知》的相关内容。《通知》决定对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等7家社会组织实施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资助。笔者认为,这是政府部门通过资助形式,扶持社会组织,提供社会服务的一次有益探索和积极实践,以《通知》的形式加以规范则进一步为这种探索实践提供了制度保障。可见,上海市民政局正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步伐,努力使自身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划桨者转变为掌舵者。这一探索实践意义重大,有利于形成政府与社会组织的良性互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一方面,该举措使政府从社会服务的直接提供者转变为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间接提供者,促进了社会服务的社会化提供;另一方面,该举措使社会组织在提供社会服务方面充分发挥积极作用,促进了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理分工。研读了《通知》后,个人认为有六大特点。
一是资助对象较为广泛。该项目资助不是仅仅局限于市民政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而是包括上海范围内从事社会慈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等公益事业的7家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则涉及市卫生局、市残联、市总工会等单位。7家社会组织都是在相关领域内发展规模较大、服务能力较强、社会公信力较高的社会组织,已初步具备承接政府部分转移职能的能力。
二是资助力度较大。《通知》规定,从2007年开始,暂定两年,每年从上年度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支出总额约7000万元的资金,分别用于资助上述7家社会组织。如果我们平均计算一下,每家社会组织可以得到年度资助1000万元,扶持力度不可谓不大。
三是资金用途以需求为导向。《通知》规定,资金按照福利彩票公益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使用范围,部分用于市民政局指定的民生项目,部分用于按照本组织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的公益项目。《通知》强调,应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深化服务内容、细化服务项目、创新服务形式,进一步扩大服务对象的受益面,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这种在坚持总原则的基础上采取一分为二的做法,充分顾及了7家社会组织自身的服务对象和业务领域,满足了个性化、多样化的社会需求。
四是资金使用考虑了运作成本。《通知》充分考虑到社会组织开展项目运作时是需要发生一定的成本费用的。因此,《通知》指出,用于本组织公益项目支出的经费,可以在不超过法定比例范围内用于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
五是资金管理贯穿全过程。《通知》非常关注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管理,希望项目资助发挥最大成效。一方面,要求社会组织加强制度建设。《通知》指出,为了规范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各接受资助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另一方面,要求社会组织及时反馈使用情况。《通知》要求,应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沟通,及时报告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六是资助留有制度空间。《通知》规定:今后每年资助额度根据福利彩票公益金收益情况和项目运作情况另行确定。笔者认为,今后随着福利彩票公益金的收入变化,政府资助金额也可能会进一步调整。同时,这次资助对象是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上海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上海市社会帮困基金会、上海市拥军优属基金会、上海市老年基金会、上海市民帮困互助基金会、上海市红十字会等7家单位,经过探索实践,政府部门可能会根据实际工作效果对项目资助加以改进和完善,凡是项目运作成效明显的社会组织,则会进一步加大资助力度。此外,今后也可以在原有基础上探索项目招投标等其他形式,进一步扩大资助对象范围、拓展项目资助领域,从而增强服务社会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