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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城乡和谐社区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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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区民政厅 韦少东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是居民群众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党和政府与居民沟通的重要渠道。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的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共同体。”贯彻落实这一重要精神,创建城乡和谐社区,对于加快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结合我区实际,今后一个时期,在构建城乡和谐社区的过程中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坚持以社区党建为核心,促进党群干群关系的和谐

  社区党组织是党在基层工作的基础,是建设和谐社区的领导核心。因此,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求,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党组织建设,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建设和谐社区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一是及时调整健全社区党组织。要以社区为单位,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做到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坚强的战斗力。要重视在城乡新区、开发区、新建社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村改居)建立社区党组织。加大在街道社区内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加强和改进对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流动人员中党员的教育和管理,认真做好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同时社区党组织在重视做好原有居民群众中发展党员的同时,还要重视做好在下岗失业人员、流动人口和其他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工作。二是积极探索社区党建新机制。坚持社区党组织书记“公推直选”制度,提倡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经过民主选举实行“一肩挑”,提倡支部委员和居委会成员通过合法程序,实现“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切实把热爱社区工作、热心服务群众的优秀党员充实到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中。注重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它基层组织建设,通过加强社区党组织的党内民主建设、制度建设、党务公开、阵地建设等,带动社区居委会不断完善社区居民民主议事制度、居务公开和办公场地建设等,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通过建立党员责任区,强化社区党员积极联系和落实社区党建工作,带动社区居民自觉参与社区的治安、环境卫生、邻里互助等活动。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广泛开展驻区机关单位领导及所在党支部与社区建立挂钩联系,机关党支部组织党员深入所驻社区调研、落实帮扶资金、慰问困难群众等共驻共建活动。三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要巩固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继续深入开展“八桂先锋行”活动,组织广大社区党员开展“党员社区服务日”、“党员结对帮扶”、“党员义工进社区”等主题实践活动,努力为社区居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充分发挥党员在建设和谐社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强化社区党组织、党员对社区居民群众的服务意识,与人民群众建立互信、互助、互爱的良好关系。要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以党员队伍的和谐带动社区居民群众和谐,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二、坚持以居民自治为方向,促进基层民主管理的和谐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社区居民自治是基层民主的重要方向。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保障广大居民群众在基层社会事务管理中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完善居民民主选举制度,不断扩大居委会直接选举的覆盖面,把居民拥护的思想好、作风好、有能力、愿意为居民服务的人选进居委会,切实保障居民群众的选举权。要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把居民群众关注和涉及居民利益的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及时公布于众,接受居民群众监督,切实保障居民群众的知情权。要培育社区居民的自治意识,通过宣传引导、教育培训、组织经常性活动等多种途径,大力培养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引导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将“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口号变为实际行动,切实保障居民群众的参与权。要完善居民会议制度,居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应依程序按大多数居民的意见办理,涉及居民利益的重大决策应及时听取居民群众的意见,切实保障居民群众的表达权。要完善民主监督制度,组织居民有序开展与其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工作的监督评价活动,围绕经济权益行使民主权利,切实保障居民群众的监督权。要正确处理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与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构的关系,社区居委会要积极协助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各项工作,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构要切实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努力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居民自我管理的有效对接、政府依法行政与社区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动。对不属于社区承担的任务但社区做起来有优势的行政工作,要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准入”制度,以解决目前社区居委会负担过重问题,更好地保障社区自治和政府工作的落寞。

  三、坚持以服务居民群众为重点,促进社区邻里家庭和人与人关系的和谐

  社区服务是社区的基本功能,是和谐社区的主题和生命力所在。要紧紧围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努力做到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使社区居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一要拓展社区服务领域。重点发展面向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保障服务,在社区普遍建立“慈善超市”、“爱心超市”;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服务领域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大力发展社区医疗卫生、社区商业、家政服务、物业管理等便民利民服务;发展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促进社区与驻区单位的互助互动。二要创新社区服务方式。积极推行“一站式”、“一委一站式”服务,探索“项目管理”、“购买服务”、“委托制”等方式;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热线电话、呼叫系统、网上服务等服务方式,使社区信息服务网路成为为民服务的视窗、社区服务的平台、居民生活的好帮手;本着便民利民的宗旨,采取无偿、低偿、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让社区服务组织实现良性循环和自我发展。三要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利用好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三级服务中心(站)等公共资源,充分发挥其组织、带动作用,引导社区内企事业单位开放服务设施,面向社会联合经营,发动和鼓励社区成员之间开展互助性服务,积极开展社区慈善活动,守望相助,疾病相扶。四要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和服务政策。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要以政府投入为主,把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做到在城乡发展建设中有位子、有项目。同时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建立多渠道的社区服务投入机制,鼓励个体、私营、民营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合伙经营等形式,开办服务项目,在坚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实行社区服务市场化运作、实体化经营、产业化发展。

  四、坚持以建设平安社区为基础,促进社会秩序的和谐

  建立健全社区治安防范体系,维护社区的稳定是建设和谐社区的重要基础,没有良好的社区治安,建设和谐社区就无从谈起。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实施“一区一警”制,建立健全以社区民警为主体,社区治保会和物业保安为依托,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的群防群治网络,加强治保、调解、帮教、巡逻、普法、消防“六位一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全面提升社区治安防范水平。要加强居民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普法宣传教育,不断完善社区矛盾排查机制和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畅通社情民意的反映渠道,及时合理地解决利益诉求,从源头上减少人民内部矛盾的发生。要积极开展社区心理保健咨询服务,预防各种心理疾病的发生,融洽社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加强社区人口综合管理和社区事务的分类管理,做好社区矫正、禁黄、禁赌、禁毒、打击非法传销等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和制止家庭暴力。同时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要建立健全社区对传染病、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灾害事故等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反应机制,不断提高应对危机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社区成员的安全感、认同感和归属感。

  五、坚持以繁荣社区文化为载体,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和谐

  繁荣社区文化,促进社会进步,是和谐社区建设的内在要求。要继续加强“八荣八耻”教育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社区、学习型楼院、学习型家庭,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风尚,不断提高居民的道德素养和科学文化水平。充分利用社区文化站、社区课堂、社区广场等文化活动设施,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艺、科普、教育等活动,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居民体质。要加强对社区休闲广场、演艺厅、棋苑、聊吧、网吧等文化资源的监督管理,把社区建设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阵地。要深化文明家庭、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形成健康向上、文明祥和的社区文化氛围。

  六、坚持以城乡清洁工程为抓手,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区,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具体体现,也是社区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要按照绿色环保、节能高效、健康舒适的要求,继续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切实解决社区脏、乱、差问题,积极搞好社区的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建设,对影响社区群众生产生活的现状和行为进行综合整治。广泛发动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环保、社区减灾活动,倡导可持续发展理念,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培养居民的良好生活习惯,共创社区和谐优美的人居环境,切实提高城乡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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